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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不幸发生交通事故 原来竟是一把雨伞惹的祸

时间:2020-12-17

【摘要】近日,在沙坪坝区汉渝路附近,一男子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行驶至公交站时,挡风玻璃突然被一把迎面而来的雨伞遮挡住了视线,驾驶员因制动不及时,加上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等因素,与正前方行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事故。 12月14日18时44分时许,沙坪坝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汉渝路公交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在事故现场发现,有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越野车停在公路边上,越野车的正前方还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倒在地上,越野车的左前方及摩托车的车尾部有轻微擦挂的痕迹,两车仅是轻微受损。 后经民警询问得知,摩托车驾驶员汪某当天下午驾车外出时,发现外面正在下雨,于是找来一把雨伞安装在摩托车上遮雨,当汪某驾车行驶至汉渝路附近时,受路面上风力的影响,汪某摩托车上的伞具突然被风吹落至车辆后方,当时刘某驾驶的黑色越野车就紧跟在摩托车后面,雨伞不知其然的掉落在这辆越野车的前方风玻璃上,刘某因当时视线被遮挡,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与汪某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了追尾事故。 民警介绍,汪某因私自改装摩托车外形,私自安装伞具等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驾车时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另外,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汪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依法收缴伞具。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上路时,一定要遵守交规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同时,驾驶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车辆外形,切勿心怀侥幸驾车上路行驶,如果一旦被警方所查获,将受到的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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